教发函〔2004〕7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杭州商学院升格更名为华东工商大学的函》(浙政函〔2003〕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杭州商学院要求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有关事项的函》(浙教计〔2003〕25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杭州商学院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工商大学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高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8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省承诺的投入该校16.6亿元(其中9.24亿元未到位)学校建设经费和财政补助,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浙江工商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学科规划和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